2007年7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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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职员“借鸡生蛋”炒股鸡飞蛋打
他悟出了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的财富观,可惜是在判刑之后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夏剑

  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这句古话流传了千百年,但仍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。昨天,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、判决了一起银行职员挪用单位资金炒股案。这次庭审以一个反面案例再次诠释了“君子财富观”。

  爱财   他挪用资金跳进股市
  2006年是许多股民兴奋难寐的一年,杭州某商业银行职员余永强与火爆的股市一起疯狂。为了从股市里掘上一桶金,余永强想到了“借鸡生蛋”的妙计:拿银行的钱到股市里去发发财。
  2006年7月14日,余永强第一次试水“借鸡生蛋”。他分别在他哥哥和母亲的西湖卡账户里虚存了5万元。而后,他再将这总共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里,然后再转入自己的证券账户。用这些钱,他购进了新股。
  “当时想购买新股没有风险,是不是犯罪,也没考虑那么多。”第一次操作后不到两个月,余永强又将15万元虚存到他女朋友的账户里,又将5万元虚存到母亲的账户里。后来,余永强一天中虚存资金增加到30万元……刚开始,余永强都能很快将资金回笼,把账做平。渐渐地,余永强虚存资金再转账入股市,操作越来越频繁,资金数额也越来越大。
  到2007年1月18日,余永强已先后将211.5万元单位资金投进股市,同时,还有他的前程。

  案发   银行一次偶然的突击检查
  如果不是银行对储蓄员的现金库箱进行突击检查,余永强“借鸡生蛋”的发财行动或许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。
  2月3日,银行主管打电话告诉余永强,上级要对他保管的现金库箱进行检查。这个电话给了余当头一棒,此时,他的库箱里已经短缺资金63万元。一时间无法将资金补上的余永强知道再也瞒不牢了,于是向主管交代了一切。
  2月4日,余永强在银行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当天,他归还了所有挪用的资金。
  “怎么会想到虚存资金,用银行的钱去炒股呢?”公诉人向余永强发问作案动机。
  时间差,银行对储蓄员所保管的现金库箱每个月对一次账的时间差,就是余永强大胆实施“乾坤大挪移”的原因。只要在一月内把账面做平,就能安然无事,因此余永强屡试不爽。但是这一次突击检查终使余措手不及,曾经天衣无缝的一切都暴露出来了。

  追悔   守得住清贫才是福
  余永强,32岁,高中文化,1997年进入杭州某商业银行担任储蓄员。2004年,由于工作表现突出,熟悉业务,余永强被聘为该银行一家下属支行的储蓄柜组长。利用业余时间,余永强还开始攻读大学本科专业。
  但是现在,可以想象的美好前程一下子又离余永强远去了。昨天,大约一个小时的庭审后,下城法院当庭宣判,以挪用资金罪,判处余永强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
  之所以判处缓刑,是因为余永强已经归还了所挪用的全部资金,并且上交了用挪用的资金炒股赚的5万余元非法收益以及挪用资金的利息。
 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,余永强有自首情节,并且认罪态度好。从走进法庭的那一刻起,余就一直低着头,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都表示没有异议,每一次回答或陈述都能听得出其中的沉重。
  案发后,余永强写了悔过书。在悔过书中,他找回了一度迷失的财富观和人生观:“身在银行的岗位上,自律就是方向盘,把握不好,就会迷失……从自己犯下的错误中得出了惨痛的教训,那就是做人要守得住清贫,耐得住寂寞,习惯于平淡。”
  公诉人说,余永强挪用资金案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有着特殊的意义。这特殊的意义应该就是那条古训: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